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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印台招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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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2-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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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必备的资格条件
外贸流通企业:
1、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,成立一年以上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,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。
2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。
生产企业:
1、企业应具备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。
2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,其中科研院所、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二、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
1、企业书面申请(以正式文件报送);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及副本复印件(工商部门印章);
3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及复印件;
4、《组织代码证》副本及复印件;
5、企业的验资报告或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;
6、企业印章、报关专用章、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的报关员印章(或签字)的备案印模;
7、企业章程。
三、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
★企业领取《登记表》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(http://www.mofcom.goc.cn)下载《登记表》,按要求填写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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